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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3/01

[新聞] 離婚協議 竹內禁中村談婚姻生活


離婚協議 竹內禁中村談婚姻生活
中村獅童下決心拚事業,答應各項條件正式離婚。
本報資料照片

與竹內結子2年多的婚姻生活,今後成為中村獅童的「禁忌話題」!前天辦理離婚手續的這對銀色怨偶,竹內不但取得兒子撫養權,中村每個月必須付50萬日圓(約台幣15萬元)做為兒子養育費,竹內提出的離婚條件甚至還包括「中村禁止對外談論任何兩人婚姻生活的相關內容」。

2006年中村接連爆出酒駕、劈腿等事件,竹內同年10月帶著兒子搬出住處並向中村寄出離婚申請書,1年半時間內,雙方為爭兒子撫養權,離婚協議屢屢難以 達成共識,據日本「日刊體育報」指出,中村這次下了決心跳脫離婚泥淖,答應竹內提出的各項條件,前天還親自陪同雙方律師前往區役所繳交離婚申請書,但臉上 始終沒什麼表情,辦完離婚手續,中村還照原定工作計畫,前往參加舞台劇「杜蘭朵」彩排。

關於兒子的撫養權,最後歸竹內,中村則保有定期探視的權利,竹內未向中村要求支付贍養費,而要求他負起父親責任,每個月支付50萬日圓做兒子的養育費,但在離婚協議中有一附帶條件,就是要求中村今後不可對外提及兩人婚姻生活中的任何事情。

【2008/03/0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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