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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1/03

[新聞] 八德市挖馬路沒標示 騎車如同「跳曼波」

新聞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5229676.shtml

【聯合報╱記者曾增勳/八德報導】2009.11.03 03:53 am

桃園、八德市的介壽路最近管線單位頻頻挖馬路施工,不少路面回填不實,或施工未做好標示,夜間常有機車騎士摔倒,縣議員劉茂群接獲一堆民怨電話,有人提出要向主管機關聲請國賠。

桃園市延伸至八德、大溪僑愛新村的介壽路一、二段路面,最近因施工路面回填不實,形成許多窟窿,機車經過的時候如同「跳曼波」十分危險,廖姓市民形容行經該路段的感覺「地無三里平」,實在很氣人。

劉茂群說,最近兩個多星期,接至很多市民頻頻打電話抱怨回填不實、凸凹不平。

尤其在夜間未做好警戒標示,如同危險道路,至今已有3名機車騎士跌倒,要求聲請國賠。

八德市長何正森說,市公所也接到介壽路亂挖、沒警示標示的抱怨,但介壽路為省道,市公所無權核准路權,背了許多黑鍋。

公路總局第一區工程處中壢工務段長張建益獲悉,管線單位施工未做好道路假修復以及安全標示,表示不滿。

張建益說,只要管線單位依規定申請挖馬路,路權會准,施工過程及品質必須由施工單位管控,如果放任包商挖路未做好安全標示,假修復不實,該工務段責無旁貸,會受理民眾國賠,只要查到管線單位不負責任,依法處罰,重者將勒令停工。

【2009/11/0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


申請國賠,國家光被申請國賠就花了不知道多少錢了,真正該賠的不是國家應該是廠商吧?
但「只要查到管線單位不負責任,依法處罰,重者將勒令停工。」真的有用嗎?
我看政府直接規定,被申訴人申請國賠多少錢,管線單位就罰十倍給國家好了!
不然不會有人怕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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