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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1/18

[新聞] 老街溪「掀蓋」 中壢得出4億

新聞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5980461.shtml

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文寶吳佩玲/中壢報導】2010.11.18 03:32 am


中壢市民代表會最近開議,不滿意縣府的聲浪卻不斷「溢出」。市代游象樹昨天砲轟縣政府對市公所「予取予求」,還未升格直轄市,「市長就變區長」。老街溪商場拆除「掀蓋」居然要市公所出4億元,真的「吃人夠夠」。

縣府水務處表示,老街溪加蓋商場是公所當年錯誤政策導致,公所當年還向建商收取權利金;如今政府才要花如此龐大的精力掃除「市容毒瘤」,「由市公所負擔商場拆除、補償費4億元,並無不當!」至於老街溪商場700公尺整治與沿線城鄉風貌改善,還需12億元,則由縣府全額埋單。

游象樹又說,市公所明年已編列拆除商場3800萬元配合款,縣政府根本無意編列補助經費,反而是周邊都市更新搶著做,公所本身財源已經不足,他決定「刪到只剩380元,留個科目,看縣政府能怎麼辦?」

市長魯明哲說,把老街溪商場「掀蓋」是為後代做的好事,但拆除費用,公所真的無力負擔。
游象樹越說越氣,屬於縣政府產權的SOGO百貨前廣停二地下停車場,也要公所編列1億元配合款,照理應該由縣政府全額負擔。他接著抨擊,縣政府收回鄉鎮道路開挖許可權,形同剝奪基層工程道路開挖權,「不用等到升格直轄市,市長立即就降格為區長」。

縣府交通處表示,縣道以下鄉道、巷道與市區道路路權本來就是縣政府所有,只是以前委託給公所代發路證,但管線單位想挖就挖,造成地無三里平,民怨甚深,才會決定「收回路權」。
廣停二是立體停車場,興建費高達3億餘元,縣府負擔三分之二經費、市公所負擔三分之一,可有效紓解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的問題。
【2010/11/18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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