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頁

2011/01/11

[新聞] 身障法大整修 跨縣市搭捷運都半價

新聞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LIFE/LIF1/6087443.shtml(影片、圖)

【聯合報╱記者錢震宇/台北報導】2011.01.11 08:51 am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,明定身障者搭乘北高捷運及公車等跨縣市大眾運輸工具,皆享半價優待,不受設籍限制;必要陪伴者,也享一人半價優待。

修正案也解決身障者搭機遭拒問題,規定國內航空公司不得拒載身障者,如認為身障者需有人陪同搭乘,航空公司不得收取陪伴者費用,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、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由於限制明眼人不得從事按摩工作的法條將在今年十月卅一日失效,修法也規範,大專院校應開辦按摩科系;醫院、車站、機場、公園及政府機關等場所,明眼人不得從事按摩。

為增加視覺障礙者就業機會,修正條文也規定,政府機關委託辦理的電話服務,只要總機與客服人員超過十人以上,必須進用至少十分之一視障者。

此外,公立機關、學校及事業單位若設停車場,應保留百分之二身障車位。

這次修法是身障法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一日修正公布後最大幅度的修法。

提案立委管碧玲表示,北高捷運只對設籍北高縣市的身障者提供優惠措施,不僅不公平,也讓身障法美意打折,唯有取消限制,才能真正達到實質公平。

【記者湯雅雯/台北報導】立法院三讀通過身障法修正案,社福團體表示,樂見政府修法賦予身障者更多保障。但視障團體指出,明眼人今年十一月起也可從事按摩業,政府配套都還沒做好,根本就是吃視障者豆腐。

中華民國按摩業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施淑敏說,明眼人可做按摩工作從公告到修法有三年時間,政府配套措施還沒做好,從事按摩業的視障者只能「自求多福」。

「如果蒙著眼睛,你還能做原來的工作嗎?」施淑敏指出,視障者只剩「觸覺」工作,按摩是他們的專業,現在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,「削價競爭」結果,讓視障者生活更困難。

另未來全視障按摩業者只收百分之一的營業稅。愛盲基金會公益事業處副處長張捷表示,「這根本就是吃視障朋友豆腐」,愛盲、伊甸基金會等社福團體被排除在外,從事按摩工作的視障者那麼多,「都只是看得到,卻吃不到的福利。」

【2011/01/11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歡迎留下您的意見與想法,讓我參考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