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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1/14

[新聞] 自行車道不專用 禮讓避免肇事

新聞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5364289.shtml(圖)

【聯合報╱記者賈寶楠/大園報導】2010.01.14 03:58 am

桃園縣自行車道除桃園市文中路、成功路段外,都不是以雙白實線劃設,其它所謂「專用道」並不專用,縣府交通處指出,自行車在非雙白實線車道上沒有絕對路權,連「優先」都不算。

大園鄉圳頭村民抱怨,行經桃26線道路的濱海自行車道內海支線,在中油沙崙油庫附近出現自行車道比剩下車道還寬的怪異景象,「轎車兩邊都超線,請告訴我要怎麼開?發生車禍算誰的?」

城鄉發展處景觀工程科長洪嘉潞說,劃設自行車道最窄寬度建議1.2公尺,才引起民眾誤解;交通處長趙紹廉說,當地用單白虛線劃設,可以穿越,其他車輛壓線不違規,交通事故依肇事原因究責。

趙紹廉坦言,各地劃設自行車道的確有點混亂,準備通盤檢討,釐清各項爭議。

運輸規劃科長劉廣堂說,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,只有至少單邊劃設雙白實線,才算「專用道」,全縣僅桃園市文中路、成功路自行車道符合。

他指出,桃園縣機車數量多、汽機車路邊停車需求大、臨路住家進出等問題,幾乎都無法劃設專用道,就連成功路自行車道,近期也將和桃園市公所研議取消專用性質,改劃單白實線。

桃園市文中路從正光街到龍壽街、三民路從民生路到成功路口,從人行道區分出的自行車道也是專用道,但民眾常搞混。

他表示,其它設在人行道或路邊,只有單白實線、單白虛線的自行車道,都是共用道,只有導引功能,因為單白實線也可以跨越,自行車甚至沒有優先路權。

劉廣堂表示,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仍依機慢車究責,建議車友與車輛駕駛人互相禮讓,免生事端。

【2010/01/14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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