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鄭國樑/桃園報導】2011.11.01 02:51 am
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要在原址重建,桃園縣財政局突破瓶頸,修訂法規解決公有、私人土地產權問題,並計畫公開招標,以和建商合建方式,免費為派出所取得所需的樓層,其他樓層由建商自行銷售。財政局長歐美鐶表示,這是全國公有土地和建商合建首例。
「住家或辦公室樓下就是派出所,治安有保障,應該會熱賣。」歐美鐶對桃園縣創下全國首例有信心,認為有互蒙其利的效果。財政局並透露中央和有些縣市對此一新做法相當感興趣,認為可以跟進。
桃園市中路派出所原址在中山路 (台1線)、延壽街口,因為日式瓦房建築老舊,白蟻猖獗,3年前暫時遷往縣府行政園區第二警政大樓,原址由財政局規畫重建。
「如果按既有法令,很難解決中路派出所土地問題。」財政局指出,中路所基地雖然公有土地面積較多,但有零星私有地,在地主不願意捐地的情況下,成了當時的法令難以解決的問題,今年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,財政局抓住機會,毅然修訂法規。
財政局修訂桃園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,以開發利用、合作的精神,修訂第46條1項4款條文為「由管理機關、公民營企業機構、權利關係人或其他政府機關計價投資提供不動產、權利或資金,合作辦理整體開發」,全案送縣府、議會、行政院通過,等於財政局新做法打破過去墨守成規僵局,新觀念獲肯定。
歐美鐶指出,中路派出所原基地扣除私有地,政府有300多坪可使用,已經規畫地下2樓、地上7樓建築,其中地下1至地上3樓權狀為縣府所有,讓中路派出所遷回使用,其他樓層由得標負責施工的建商銷售,全案在本周縣府主管會報通過後就可以公開招標。房產業者表示,中路派出所基地是精華區,以住宅計算每坪有18至20萬元的行情,財政局的計畫頗有吸引力。
【2011/11/01 聯合報】
全文網址: 桃園中路派出所重建 官商合作 | 桃竹苗 | 地方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6688227.shtml#ixzz1cSmBoiB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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