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3-18 工商時報 【記者陳懷瑜/台北報導】
為使機場捷運在民國102年6月正式營運可以順利接手,桃園縣長吳志揚今年先以縣府資金提撥1億元,作為桃園捷運公司的開辦籌設費用,並展開人員招募工作,桃園捷運公司將是直轄縣市之外,首家由縣府所成立的捷運公司。
高鐵局表示,目前機場捷運的土木基礎工程進度已超前,接下來機電工程將會進駐,由於機場捷運三重到桃園段將會在民國102年6月全部完工,因此相關營運工作,必須與未來接手經營的桃園縣政府進行先期合作。
桃園縣交通處副處長張新福表示,縣長吳志揚在就任之後,就表明要讓桃園捷運公司提早運作,由於去年交通部開放地方政府申請經營機場捷運時,已經確定未來將是以桃園捷運公司負責。
桃園捷運公司的主要出資者為北市政府、北縣政府、桃園縣政府,股本設定30億元,三地方政府分別出資比例依序為6.67%(2億元)、 29.32%(8.8億元)、64.01%(19億元),全部股本必須在102年6月正式營運前到位。
張新福說,捷運公司原定明(100)年才需要設立,但因考慮機場捷運興建時,可配合營運需要進行微調修正,並且配合桃縣交控設備需求,進行閘門與相關配合軟體的需求調整。
因此,縣長吳志揚認為,縣府資金可先行提撥1億元,作為開辦費用,未來將該筆資金抵為股本金。
由於北市、北縣今年均未針對桃園捷運公司股本部份,進行預算編列,因此,相關資金可能會延到明年,就這部份,桃縣政府也會在月底,召開相關協調會,以了解資金真正到位時間。
由於台北捷運與高雄捷運,都是地方政府自主性的規劃興建,僅桃園捷運是透過交通部高鐵局興建,目前除機場捷運線之外,張新福說,尚會有綠線捷運連接桃園航空城,使地區的捷運路網更為完整,該線路由於建設自償率目前偏低,因此還與交通部積極溝通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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