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鄭國樑/桃園報導】2011.03.02 03:34 am
馬路人孔蓋不平整噪音擾民,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說,已經強化執行力,要求做到接獲反映後,4小時內查明地點,接著通知權責單位,3天內搶修完畢。
不過張新福也坦承,一旦遇上假日或過了下班時間,查報人力減少,主動出勤巡查的頻率會降低,但即使人手少了,鄉鎮市公所或縣府值班人員接到電話,絕不能推諉,有緊急需要仍需通報搶修。
「施工品質是關鍵,材料要對。」張新福指出,人孔蓋施工有標準作業規範,用橡膠墊只是臨時之計,不能一勞永逸,如果一切按規範施工,除非被超載的重車頻頻輾過,否則人孔蓋基座不至於很快又不平整。
他說,所謂材料要對,指的是人孔、手孔蓋和柏油路面之間有加固材料,加固的介質材料如果沒有處理好,例如,只用一般混凝土鋪上去,一開始或許能撐幾天,但會加速造成路面脆裂,所以,加入的固材要有延展性,一切都有規範,施工設計圖說寫得很清楚,不按圖施工當然過不了關。
桃園縣政府4年多前就訂定人孔、手孔蓋和路面平整的標準,如果高差超過1公分就要開罰,並要求立即改善;縣府也推動孔蓋減量,估計全縣有15萬至20萬個孔蓋,希望初期能減少三分之一。
張新福說,馬路的孔蓋問題由交通局養護科處理,無論1999縣民服務專線或轉入縣府的電話,都由養護科查明後通知管線單位並列管,如果是上班時間,會要求4小時內查出確切地點,並要求3天內搶修完畢。
不過張新福說,多數會超過管制天數的案件,與民眾通報的地點錯誤有關,所以請民眾留下電話,以方便查報人員連絡。
【2011/03/02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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