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明樺/蘆竹報導】2011.03.11 03:34 am
取締超速是預防車禍發生最有效的手段,但警方卻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光是桃園縣,目前就有50處需設置測速照相機的路段,還苦等不到經費,行車安全成隱憂。
桃園縣交通大隊組長伍志鴻表示,全縣99處新設測速照相機的路段中,目前只完成49處,且其中只有5支是數位式測速照相機,其餘44支還是傳統的底片照相機。
伍志鴻說,全新的數位照相機每支要200萬元,底片式升級成數位式的費用也要100萬元,去年縣府只編列1500萬的預算,加上交通局補助的600萬經費,只夠裝10支數位式照相機,連既有的汰舊換新都不夠用。
事實上,裝設測速照相機也讓警方相當為難,如果裝得不夠多,特定路段的車禍就一再發生,裝太多照相機,又被民眾批「搶錢」,員警只能加強特定路段的定點攔查、巡邏勤務,搭配移動式的測速照相機取締違規駕駛。
桃園縣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表示,為降低駕駛人車速,未來將仿效日本,在路面上標示連續短箭頭,來取代效果較差的連續突起白色橫條紋,並在雙黃線加裝LED燈,提升夜間駕駛的車道判別,降低意外發生。
山路部分,交通局將移植賽車跑道的「超高設計」概念,鋪設柏油時採外高內低的方式,以傾斜式路面來抵銷過彎時部分的離心力,降低車輛失控的風險。
張新福坦言,所有的警示標誌、標線都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,遵守速限才是預防車禍發生最根本、有效的方式。
【2011/03/11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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