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文寶/中壢報導】2009.12.29 03:27 am
原為機械式的中壢市公七停車場,因故障連連,民眾停車意願低。中壢市公所經一年改建,改名為中央地下停車場,採用自走式平面設計,提供339個停車位,昨天落成啟用,停車費每小時20元。
中壢市公所工務課表示,桃園縣政府於83年興建的公七地下停車場,規畫地下一樓平面停車位68個,地下二樓為526個機械停車位,94年由市公所接管,機械停車故障率很高,維修不易,停車位僅維持100個左右。
公七停車場歷經一年改建,總工程經費1.12億元,改名為中央停車場,昨天舉行落成啟用典禮,由副縣長黃敏恭、市長葉步樑、副市長林香美等人揭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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