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吳佩玲/桃園報導】2009.08.24 03:55 am
桃園縣有6鄉鎮市9月起路邊停車收費,將改採半小時收費,交通處表示,半小時計費是因應時代、民意的需求。
其實不只路邊停車有大變革,下月起擁有身障者專用車牌者,只要在免費停車時數內,即使停車單有開立,都會顯示「不計費」,身心障礙者不用再奔波銷單了。
這6鄉鎮市分別是桃園、中壢、平鎮、蘆竹、龜山及龍潭鄉。因為8月底路邊停車委外經營合約到期,重新招標後,9月起,桃園、中壢、平鎮市路邊停車收費將委 託訓園公司經營,蘆竹、龜山、龍潭改由通安國際公司經營;其它八德、大溪、楊梅鎮的路邊停車收費,因為合約未到期,只能維持每小時計費一次。
不過,也因為如此,桃園縣路邊停車計費將出現「一縣兩制」,即半小時、1小時收費,縣民得特別注意。
交通處說,台北市去年底在西門町等少部分地區試辦半小時收費制時,反應良好,北市已決定9月中旬全面採行;桃園縣希望9月初路邊停車收費大變革,也讓開車族大省荷包。
此外,9月起的變革還有: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若掛有身障者專用車牌,所開立之停車單依「桃園縣公有收費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優惠停車查核作業要點」之優惠時數將顯示為不計費,以免身障者再持證件銷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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